欢迎访问bet365客户端网!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纪委(监察局)单位绩效自评报告(红皮书)

发表单位:bet365客户端网 发表时间:2018-02-06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分享至:

 

附表      
  区纪委  单位2017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汇总表
工作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未完成原因分析 提交工作成果目录清单
(即佐证材料清单)
自评得分
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 1 着力推进区委巡察工作。 已完成
   一、顺利完成3轮常规巡察
   1.4月25日至5月9日,完成对区安监局和区教育局的巡察工作;
   2.5月16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巡察工作;
   3.12月18日,开展对区卫计局和区民政局等单位的巡察工作。
   二、顺利完成3个专项巡察
   1.5月上旬,完成对全区各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的巡察工作;
   2. 9月1日至14日,完成对我区对口帮扶的湛江市遂溪县扶贫领域的巡察工作;
   3.12月初,完成对全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巡察工作。
/     1.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区委关于近期开展巡察工作的通知
    3.三水区村级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4.关于开展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批示精神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
    5.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委巡察工作基本流程》的通知
    6.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
    7.关于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
    8.关于开展十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10
2 深化三水新城廉洁试验区建设。
已完成。
1.2月28日,在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廉洁试验区工作座谈会。区纪委领导,三水新城廉政协作办公室、廉政监督咨询委员会成员及区纪委宣教调研室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2.2017年3月14日,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选定三水新城(云东海街道)3项重大工程作为廉洁风险同步预防试点,下发《关于切实开展三水区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的通知》。
3.出台6项廉洁微观制度。
(1)关于印发《三水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小额公物采购项目随机抽取定标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三新办发[2017]60号)
(2)关于印发《三水新城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通知(三新办发[2017]61号)
(3)关于印发《三水新城管委会(云东海街道)领导干部个人廉政事项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三新办发〔2017〕90号)
(4)关于建立三水新城管委会(云东海街道)廉政建设学习例会制度的通知(三新办发〔2017〕91号)
(5)关于印发《新城管委会(云东海街道)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的通知(三新办发〔2017〕94号)
(6)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新办发〔2017〕95号)
/     1.召开廉洁试验区工作座谈会新闻报道及照片。
    2.《关于切实开展三水区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的通知》
    3.4—11月,2项已动工重大工程行政主管单位开展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台账资料
    4.关于印发《三水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小额公物采购项目随机抽取定标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三新办发[2017]60号)
    5.关于印发《三水新城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通知(三新办发[2017]61号)
    6.关于印发《三水新城管委会(云东海街道)领导干部个人廉政事项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三新办发〔2017〕90号)
    7.关于建立三水新城管委会(云东海街道)廉政建设学习例会制度的通知(三新办发〔2017〕91号)
    8.关于印发《新城管委会(云东海街道)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的通知(三新办发〔2017〕94号)
    9.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新办发〔2017〕95号)
10
3 按照“三个区分”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廉洁建设“十条”意见,划出干事创业“安全区”。
已完成。
    1.2017年3月,到7个镇(街道)和部分区直单位检查每月召开廉洁工作会议、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农村线索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公务卡制度落实和公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2017年6月,到7个镇(街道)检查农村线索排查、党务和村(居)务公开、对农村“三资”监管、每月召开廉洁工作会议情况,调研农村廉情预警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征集意见。
    3.2017年9月,到区公资办检查公有资产公开处置和出租、出借情况。
    4.2017年10-11月,通过自查与抽查的方式,对廉洁工作会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5.在执纪审查中,客观看待和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对符合条件的违纪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落实容错纠错机制。
    6.严格执行《佛山市招商引资行为指引(试行)》,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廉洁服务。结合我区实际,区纪委于8月底已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区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将廉洁服务贯穿到整个工程当中;
    7.已在全部区属各单位建设了智能廉政监督问责系统(原名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三重一大”“三公经费”监管子模块,对重大决策权力实现留痕监督。拟定开展决策留痕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选取区规划局、区卫计局、云东海街道为试点,探索决策留痕工作。
    8.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明确要求外,中介服务应全面开放。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指定中介机构,坚决制止“二政府”现象。
    (1)第一季度:与统筹、监管中介服务事项的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沟通,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参与了区委巡察办对区安监局的巡察工作,收集了监管和聘请中介服务的相关材料,为专项巡察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区巡察办的工作职能,将年初计划的制定巡察方案开展巡察工作的职能移交到区委巡察办。
    (2)第二季度: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调研,跟进区编办对《佛山市三水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草拟工作,并回复了征求意见,促进《佛山市三水区加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工作方案》的出台。 3、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组织高明纪委来我区考察中介组织管理工作、参与巡察工作和学习考察活动,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及资管办人员就工程招投标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督管理的问题进行交流学习,集思广益,推动规范中介工作顺利开展。 
/ 1.2017年3月检查
【1】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2】关于落实廉洁工作会议制度督查情况的通报
【3】区纪委常委带队检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稿)
【4】区纪委吴荣华常委到我局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区财政局通讯稿)
【5】区纪委领导人员到我办检查工作(区公资办简报)
【6-15】检查照片
2. 2017年6月检查
【1】关于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2】关于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
【3-7】检查照片
3. 2017年9月检查
【1】关于开展公有资产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2】区纪委常委带队检查公有资产公开处置和出租、出借情况(信息稿)
【3-5】检查照片
4. 2017年10-11月检查
【1】关于开展廉洁工作会议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检查的通知
【2】关于落实廉洁工作会议制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3-8】检查照片
5.《佛山市招商引资行为指引(试行)》
6.《关于全面推进我区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的通知》
7.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台账。
8.智能廉政监督问责系统(原名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部署实施有关通知、图文资料文件。
9.《关于探索开展重大决策留痕管理工作的通知》。
10.区规划局、区卫计局、云东海街道开展决策留痕工作图文资料台账。
11.区纪委苏宇书记、肖虹副书记、局长、杨柳常委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调研规范中介管理的图片 7张。
12.区纪委联合区优化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到镇(街道),专题调研简报1份。
13.区纪委联合区优化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研学习简报1份。
14.《区委关于近期开展巡察工作的通知》1份,对区教育局、安监局开展中介管理等情况进行巡察。
15.《关于开展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批示精神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1份,开展对部分单位中介管理情况进行巡察。
16.高明纪委关于赴三水纪委学习考察的函1份。
10
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 4 完善农村廉情预警机制 已完成。
    1.明确三水区农村廉情预警系统二期升级需求,制定建设方案。
    2.签订二期升级改造合同。
    3.实施改造,并完成系统改造验收。
    4.开展系统使用培训
/     1.《三水区农村廉情预警系统二期升级需求》。
    2.《佛山市三水区农村廉情预警系统二期建设方案》。
    3.《三水区农村廉情预警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协议》。
    4.三水区农村廉情预警系统验收报告。
    5.开展系统使用培训通知、培训手册、新闻稿等有关图文资料。
10
5 在监督执纪中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已完成。
    在全年纪律审查中,把握违纪事实、情节、证据、性质,提出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谈话提醒等相关处理意见。针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案发单位进行剖析整改,以案治本,防微杜渐,全年完成剖析报告6篇。发挥案件综合运用效果,开展警示教育4场。
/     1、“天堂”路上的敛财人。
    2、啃食补偿款的“地老鼠”
    3、“净土”上的蛀虫
    4、大塘镇卫生院原院长李国泉违纪案剖析
    5、白坭汇金污水处理厂案例剖析
    6、关于云东海社区居委会账户长期滞留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问题的案件剖析报告
    7、4场警示教育信息汇总
10
镇街重点工作或单位职能工作 6 严格遵循党章,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已完成。
    1.2017年2月,在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期间开展“三述”活动。
    2.印发《2017年三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认真贯彻执行,制定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3.调整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2017年3月、6月、10-11月,对各镇(街道)、区直单位每月召开廉洁工作会议情况进行检查。
/ 1. 2016年度“三述”活动
【1】关于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的请示
【2】关于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的通知
【3】“三述”活动工作方案
【4】“一把手”述责述廉述德(佛山日报主报)
【5】关于述责述廉述德活动的情况报告

2. 2017年三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
【1】关于印发《2017年三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请示
【2】关于印发《2017年三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3.(1)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
【1】关于调整佛山市三水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请示
【2】关于调整佛山市三水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3.(2)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1】关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的请示
【2】关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的通知
【3】三水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议程
【4】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5】佛山市三水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信息稿)

4.廉洁工作会议检查
【1】关于落实廉洁工作会议制度督查情况的通报(2017年3月检查)
【2】关于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2017年6月检查)
【3】关于落实廉洁工作会议制度检查情况的通报(2017年10月至11月检查)
10
7 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已完成。
    1.每月定期将全区农村线索排查数据上报市纪委,并及时将情况进行通报。2017年1至11月已排查线索1438条,其中立案160条,党政纪处分135人。
    2.前往7个镇(街道)开展农村基层线索排查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3.2017年9月,召开农村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交叉检查现场会,组织开展各镇(街道)交叉检查工作,共发现新的问题线索125条,查找各类问题82个。
    4.每月做好“村霸”问题查处情况的统计。
    5.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专项巡察。
/ 1.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
【1】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及绩效评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佛纪发〔2016〕82号)
【2-11】2017年1至10月农村线索摸排工作情况通报
【12】2017年农村线索排查1-10月绩效排名
【13】2017年1-10月农村线索排查(市反馈排名)
【14】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 农村基层线索排查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检查
【1】关于开展农村基层线索排查工作和镇(街道)纪(工)委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
【2】关于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农村基层线索排查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
【3-6】检查照片

3.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交叉检查
【1】关于召开三水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交叉检查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2】交叉检查签到表
【3】三水区农村基层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交叉检查工作现场会会议议程
【4】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稿
【5】三水区纪委召开农村基层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交叉检查工作现场会(信息稿)
【6】关于开展三水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7】三水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交叉检查工作方案
【8】交叉检查工作手册
【9】检查公告
【10】三水区农村基层线索排查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交叉检查工作总结

4.整治“村霸”问题统计
【1】“村霸”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2-7】2017年“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清单表(6月至11月)

5.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专项巡察
【1】关于召开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粤纪办明电〔2017〕7号 
【2】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
【3】三水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工作方案
【4】关于赴湛江市遂溪县开展扶贫领域对口帮扶工作专项巡察的函
【5】三水区纪委派巡察组赴湛江市遂溪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信息稿)
【6】关于对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
【7】佛山市三水区扶贫办落实区纪委专项巡察组对扶贫领域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8】关于落实区纪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10
镇街重点工作或单位职能工作 8 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已完成。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风庸懒散奢等问题,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十件事,尤其在民生建设、工程推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制作完成明察暗访片8期。
    (2)加大纠正“四风”力度,发挥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作用,共受理问题投诉50件,办结47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14人。
    (3)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制度并实施,结合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改,截至目前已建档20份。
/ 1. 明察暗访
【1-16】暗访截图

2. “四风”问题查处
内部资料,涉及具体问题线索

3. 领导干部廉洁档案
【1】廉洁档案制度实施方案呈批笺
【2】第1季度建立制度(含《干部廉洁档案制度实施方案》及《三水区干部廉洁档案》表格)
【3】第3季度修改完善(含《三水区干部廉洁档案(新)》表格)
10
9 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已完成。
    1.不定期对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的纪律审查工作进行督查;不定期对镇(街)纪(工)委的纪律审查工作进行督查。
    2.6月12日、7月27日、12月15日分别召开全区纪律审查工作会议。
    3.
    (1)2017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94件,立案170件,包括区纪委机关立案29件、镇(街)纪(工)委122件、派驻纪检组19件,涉及乡科级15人、一般干部15人、其他人员140人;
    (2)结案175件,包括违反工作纪律10件、廉洁纪律10件、群众纪律2件、生活纪律1件、组织纪律1件,涉法违纪行为156件。处分165人,涉及乡科级12人、一般干部7人、其他人员146人,其中党纪处分156人(包括警告87人、严重警告9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53人),政纪处分14人(包括警告5人、记过2人、记大过2人、行政撤职2人、开除3人);
    (3)正确运用“四种形态”,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共402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线索234件,占58.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线索106件,占26.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线索18件,占4.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线索44件,占10.9%;
    (4)2017年共计诫勉谈话27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批评教育12人/次;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2人/次;限期整改1人/次;调整岗位1人/次;谈话提醒121人/次。
/
    1、第一、二纪检监察室督查登记表;
    2、关于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的通知(6月12日);
    3、关于参加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7月27日);
    4、关于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的通知(12月15日)。
10
10 强化党内监督,发挥问责的利剑作用 已完成。
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1.严肃查纠先做决定后走程序或不按规定程序决策议事行为。                                                                                                                        
    (1)第一季度,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督促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参与区委巡察办对区安监局、区教育局的巡察工作,重点检查、发现、纠正先做决定后走程序或不按规定程序决策议事行为;
    (2)第二季度,对工程变更的有关审批文件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督。及时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线索进行处置,对康硕集团三水厂房工程违规发包事件进行了调查,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一条工程变更相关的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 
    (3)第三季度,向镇街和区直单位下发通知,开展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切实加强我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 
    (4)第四季度,向镇街和区直单位下发通知,开展调研工作,在全区开展“三重一大”事项专项自查自纠工作。                 
    2.全年及时对信访、案管、审计等移交的相关线索进行处置,共初步核实涉及工程领域、环保领域、三资管理、为官不为、土地征拆等方面的问题线索11条。经过调查,已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对18名相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其纪律处分或适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处理,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6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纪律处分3人,分别是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2人,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分别是诫勉谈话6人、谈话提醒9人。
/
    1.关于报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2017.03.29
    2.《区委关于近期开展巡察工作的通知》1份,对区教育局、安监局党组运行等情况进行巡察。
    3.区纪委向区委区政府提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请示(含附件)1份。
    4.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监督工作的通知1份。
    5.《关于开展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检查的通知》1份。
    6.《关于报送调研工作材料的通知》1份。
    7.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1份。
    8.《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专项自查和材料报送的通知》1份。
10